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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第四章 关于宪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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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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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说的《人的权利》】当柏克起而攻击法国革命时,1791年3月,他在伦敦出版《人权论》,激烈抨击柏克的《法国革命感言录》,引起英吉利海峡两岸舆论界的轰动。在书中,他在一个比柏克视野远为广阔的背景上,突出勾勒法国革命的划时代意义。它冲破了当时笼罩于整个西方先进思想界对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迷信,深刻地批判了这一政体,给当时还处于摸索状态的法国革命指明了共和主义的崭新方向 1792年,英国政府以托马斯·潘恩名着《人权论》含有诽谤之辞为由,对他提出起诉。事实上,那次起诉是法国革命之后对英国激进主张实行大镇压的开始,而且一度扑灭了激进主义这一有组织的运动。其实,潘恩本人并没有出庭受审,对强加于他的判决也从未服过刑。这是因为,1792年潘恩身在法国,担任国民议会议员,并且是那个新兴的革命国家的荣誉公民,虽然不久他就因反对处决路易而失宠,正如当年被逐出英国那样,又被逐出法国,前往美利坚共和国寻找新的栖身之所,在这个国家为独立而斗争的日子里,他曾经非常英勇地贡献了力量。 潘恩早在他就柏克攻击法国大革命发表其经典答复之前就享有盛名。他所以出名是由于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所持的立场;并且,他在美洲发表的着作、特别是《常识》和《危机》,在声援殖民地居民起义反对乔治三世及其大臣取得最终胜利方面起了显着的作用。但是,这些早期作品在英国并非遐迩闻名,直到《人权论》出版,才使其作者成为在大不列颠读者最广、最受爱戴而又最遭痛恨的政论家。 《人的权利》是托马斯·潘恩最为成熟与系统化的政治思想作品,也是潘恩倡导“原则革命”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不是因为《常识》或《危机》,也不是因为后来的《理性时代》——恰恰就因为这部作品,英国政府决定以“法治”的方式来压制潘恩的“政治原则”,以煽动叛国罪对他加以逮捕并最终缺席定罪。相比于主要以美国革命和英美关系为背景的《常识》与《危机》,《人的权利》更加着眼于欧洲的政治与革命,其根本诉求在于推动英国议会改革和法国革命。《人的权利(驳柏克并论法国大革命与美国革命)》分为两篇,第一篇直接针对柏克1790年《法国革命论》中的主要观点展开反击,并初步提出了作者基于权利论的宪法和政府原则体系,第二篇的理论论证色彩更加浓厚,并侧重将权利原则应用于制度实践和改革设计。 人权论:托马斯潘恩(P):英裔美国思想家、作家、政治活动家、理论家、革命家、激进民主主义者。生于英国诺福克郡,曾继承父业做过裁缝,后来做过教师、税务官员,后来投身欧美革命运动。1792年他被选入法国国民公会。1802年在杰斐逊总统的邀请下,潘恩返回美国。1809年6月8日在纽约格林尼治村林苑路59号去世,享年72岁。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他撰写了铿锵有力并广为流传的小册子《常识》极大地鼓舞了北美民众的独立情绪,也被广泛视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后来受到法国大革命影响,潘恩撰写了《人的权利》,成为启蒙运动的指导作品之一。 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名称也出自潘恩。 1737年1月29日,潘恩出生于英国一个贫苦人家。父亲是裁缝、由于家境贫寒、他只上过中学。青年时期当过教师、店员、税吏等,屡遭失业和饥饿的威胁。 1765年潘恩在列易斯当税吏时就关心政治,受到当时在英做外交官的富兰克林赏识,1772年写了小册子《税吏事件》,描写英国税吏的苦恼。1774年4月,他因有反政府思想被免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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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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