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境下,如何定义“内容为王”?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前不久,CMC资本及华人文化集团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黎瑞刚曾就中国泛文娱领域的现状谈到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目前市场需求仍然处于持续升级和下沉中,新的消费需求仍然在不断出现,而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政策的引导,都在推动着文创内容向前发展。
他同时谈到,急功近利、套现变现的资本游戏,归根结底并不是面向消费者,而是面向资本家。今天的消费者已经不是所谓的“沙发土豆”,尤其是今天年轻一代的文化消费者,眼界、阅历、审美能力,甚至内容创造能力,已经远远超越了曾经“自以为是”的文化创意产业创作者和管理者,任何对受众不尊重、不研究、不融入的创作者,最后都会被淘汰。
也就是说,从整个行业的发展来看,产业依然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演进,创作者们摆脱了资本的裹挟,面临的是越来越明晰的市场化命题。用互联网语境来说,如今的受众已经不再是“观众”,而是“用户”,内容的创作思维也应该从“提供好内容给观众”变成“打造满足受众7411需求的优质内容产品”。
今年,大制作、强内容、高品质,豆瓣评分甚至高达8分的《天盛长歌》,市场表现不如同样强制作、高品质,投资更小却内容更具爽感的《延禧攻略》。说明当下的影视剧市场,只有兼顾品质和受众口味的内容,才是最受市场欢迎的内容。
这也意味着,当行业人积极思考如何在资本退潮后进行行业整合,建立起科学有序的产业体系时,“内容为王”也应该纳入新的市场化指标,对于创作者来说,不仅要埋头创作,更要抬头看看市场和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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