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自然资源的营利被统称为山海收入。矿石、木材、野兽、鱼类和海洋等资源归私人使用,汉武帝默许了民间开发自然资源,但也在山海地带设立了关卡,让私人按照比例缴纳税收,这笔税被称为山泽税。汉武帝还将盐铁收归国有。政府首先制定严厉的政策,惩罚私自铸铁采盐者,之后,招募工人,由政府供应采盐采铁的工具,组织他们工作。在产盐铁的地方,政府低价采购,再运到外地高价卖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原来政府只管收税和花钱,在经济方面只扮演仲裁者的角色;而战争的消耗致使政府成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而且是具有压倒性力量的参与者,汉代的财政制度由土地税变为土地税、盐铁收入并重。
▲ 汉步兵
垄断国有企业,在以前的王朝中从未出现过,汉武帝的这一做法,为未来两千年封建社会的财政制度开辟了新的思路,而这一切,全部来源于一场不知名的马邑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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