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手毒仙

辣手毒仙

哎呀,她好可怜, 毒遍天下人的毒仙硬被师父威胁著去救人, 否则她心心念念的阎王蛊就再无见天日的一天, 这么毒的好物她怎么忍心任其失传, 只好忍辱负重下山找死不了的人来试救, 可偏偏很多人更喜欢找死, 嫉妒她美若天仙就指著她鼻头叫妖女, 呵,她人这么好,当然要配合著坏一点, 所以软筋散就很有礼貌的招呼到人家身上去了, 但本来应该全倒的,怎么还有一个人站得好好? 哟~不就是最近在江湖上很出名的“君子剑”嘛, 这种自诩为正道的伪君子整起来最过瘾了, 就选他当目标,推翻邪不胜正这句话好啦

古董杂货店

古董杂货店

老板是这家店吸引来往人群的亮点。她们是一对双生姐妹,有一样的面孔和身材,但是你绝对不会把她们弄混。姐姐叫白月,是一位端庄优雅的美人,她时常穿着一席简单精美的旗袍;妹妹叫红云,一头大波浪长发,经常穿着各式最新潮的服饰 。

邪手医仙

邪手医仙

哎~呀~他好幸运哪! 本来差点淹死,还好这位好心姑娘一掌把他打飞上岸, 虽说骨头断了不少根,起码总算保住小命, 人家说知恩图报,更别说他落水后看到什么“美景”了, 一定就是要以身相许才合理嘛! 可是这位蒙面姑娘好害羞,明明对他好又不敢明目张胆, 总是要用痛殴他和冷言冷语来伪装, 没关系,他这个大神医好歹也是个堂堂男子汉, 姑娘家不好主动,他就巴住她不放来化解她的尴尬, 直到这心慈人美的姑娘愿意当他娘子── 嗄?她就是传说中和他这个“慈心圣手”共负盛名, 行事乖张猖狂又毫无医德的“邪手医仙”?! 那更好,他正想换个头衔呢, 一对神医夫妻的话

兰烬

兰烬

清冷的雪光透过抽纱窗帘,是一种极淡的青色,像是上好钧窑瓷薄薄的釉色,又像是十七八的月色,好虽好,却是残的。薄亮的光线给屋中的家俱蒙上一层纱样的轻雾,这屋子皆是最新式的西式装潢,地板却用上好的楠木,并没有学西人的样子铺上地毯。屋子里热水管子的暖气充足,赤足几乎无声无息的踏在地板上,亦不觉得冷。落足极轻,每迈出一步,都要屏息静气,再极慢极慢的放下。这样静的夜,只有身后床上传来均停的呼吸。她像一只行走于屋脊的猫,似连背上的汗毛根根都竖了起来,但并不用在黑暗中摸索,那些乳白色法式家俱,都有精美的描金花边,在映入窗内的清冷雪辉下闪烁着柔美分明的轮廓。 兰烬:匪我思存,国内原创爱情小说领军人物,21部小说的作者,其中部小说已授出电视连续剧改编权,目前已有三部小说和一篇短篇拍成电视剧。她是国内原创爱情小说领军人物,在多家知名杂志发表过小说。代表作《来不及说我爱你》《佳期如梦》《千山暮雪》《东宫》。2005年正式出版第一部小说,曾用笔名思存,又名费小存。 匪我思存:匪是匪,我是我,思念抑或思考,而我在这里,你在天涯的那端。年纪小的时候,青春飞扬,总有这样的执拗,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幸福那样短,捧在手心,舍不得遗忘。摩羯女,喜欢酒醒梅花吹画角,翻得一场寂寞。向往万井楼台疑绣画,九原珠翠似烟霞。 曾在女性阅读杂志《仙度瑞拉》和娱乐杂志《电视剧》设有专栏,在《公主志》、《南风》、《花溪》、《都市丽人》、《言情》、《玄武纪》等多家知名杂志发表过作品。 古代故事以《寂寞空庭春欲晚》《东宫》为代表;民国故事以《来不及说我爱你》为代表;现代故事以《千山暮雪》、《佳期如梦》系列为代表。 制作MV时常署名费

交换星夜的女孩

交换星夜的女孩

《交换星夜的女孩》是张小娴的作品,它是青春文化皇冠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浪漫迷情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性格独特少女的感情经历故事。 白小绿在街角的水果店挑了几颗新鲜的小香梨,放到磅秤上秤了秤。付了钱之后,她从包包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粉红色购物袋,抖开来,把梨子丢进去。那个购物袋上面印满一只只灰色的小飞象图案,样子憨憨的。她走在人行道和车流之间,身上穿着一袭橄榄绿色的雨衣,乌黑的头发束成马尾,肩膀上背着一个黄色的包包,朝戏院的方向走去。她走起路来有点懒洋洋的模样,好像她并不是那么急着去看戏。这个城市的周末夜生活已经展开了,路上的行人推挤着。她黑亮亮的眼睛在她走过的每个地方都好奇地溜一眼。天空上闪烁着几颗星星,她抬头看到一个浑圆朦胧的月。 读张小娴的新书,用一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然后静静地坐下来,回忆曾经——曾经,也是伴着小娴的书,度过少有的恬静时光。 音箱里播放着新看的韩剧主题曲。常常以为,只有经历了故事的曲调,才会真的铭刻,因为,有故事才叫生活! 裹着环绕的曲调,读过悠悠的叙事,尝不算浓烈的酒精,再用咖啡煞有介事地提神。它们,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 那里,储着淡淡的忧伤,像面包房里新出炉的甜点,飘散着悠远却不甜腻的香气,延着呼吸飘进不算饥辘的肚肠,总觉得在那美好的画面中浸着淡淡的悠远。 生活,也许正因为这一丝悠远或者忧伤,才变得生动活泼。 于是再去轻啄一口浓黑的咖啡,发现原来尝试过一次,便不会觉得那么苦涩。 很多人向往这种小资一样的生活,浪漫且有情调。我也喜欢,喜欢至极。可再喜欢,生活终究还是生活,这样的日子只能偶然体味一次,随后,又要归入车水马龙的尘世。 没有人不向往宁静的夏日阳光,坐在靠海的阁楼阳台上,沐着阳光,吹着海风,听风声细琐着枝叶,和鸟鹊、浪涛共鸣。还有一杯咖啡,几份小食,一台笔记本,播着伤感的剧集。于是,不由地也跟着啜泣。 自然,能让人心平静到极致,让情感发泄到最真实的原点。 又或者,是雪后的艳阳,照得整个世界白茫茫地闪光,好象童话里,公主和王子牵着手,在一望无际的雪海中漫步。远远的,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印证了他们的爱情。当她将头轻轻地靠向他的肩头时,太阳刚刚好斜向前方,让两个身影定格成永久的画面,他们周身那折射的金光,让他们真正成为童话!

日安,大恶魔

日安,大恶魔

一觉醒来,家人就围在她身边痛哭流涕, 说什么她已失踪三个多月, 可是她明明只是去爬个山练身体而已耶! 脑子一片空白已经够无奈了, 这会居然还冒出一个阴森诡异的美男子, 说她是英国劳什子家族遗落在外的子孙,要她回去认祖归宗, 拜托,她现在有妈妈姊姊疼,还有弟弟可以蹂躏, 谁希罕回去那种深似海的豪门啊! 可是这个大恶魔大概是耳朵堵塞,硬把她的不听成要, 大摇大摆的将她扛到异国去调教, 哼,不是她自夸,想将她这只野猴子教成贵千金, 除非砍掉重练啦!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他接著祭出的法宝,居然是缠绵悱恻的热吻, 天啊天啊天啊~~他不是她“叔叔”吗

健忘光源氏

健忘光源氏

为了看板上那个裸背的陌生女人, 他退了婚约、飞往台湾,疯狂寻找她, 朋友问找到她后要干么, 他的回答:“我想叫她多穿一点衣服。” 是的,他也晓得自己很荒谬, 直到他在好友的征才会场奇迹似地看见她, 他才懂了,原来光看背就能一见钟情, 可惜的是,她虽然对他不陌生, 却是因为他神似她的青梅竹马, 面对一个失踪八年仍在她心上的强劲对手, 他究竟该如何蚕食她的心, 才能不再让她从他脸上找寻那个“莫喜青”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是香港著名家张小娴二零零六年三月初版。讲述的是一个女子爱情的成长史。 这是一个女子爱情的成长史,时光的印鉴从香港回归前的1996年流向2001年,从初恋、失恋,邂逅到相爱,分离,重逢,19岁的真莉褪去最初的青涩,成长为25岁的美丽女子,阳光与流水的尾音,圣诞夜温暖的旋律,交错时空的来信贯穿于文章的始终。 喜欢这样的文字,没有华丽辞藻的堆砌,没有痛彻心扉的起伏,似一首清新的老歌扑面而来,我在十月的第二个周末读这本书,凌晨2点,寂寂无语,远去的韶华,如花的笑靥,百转千回的情感,生命里的第一次回眸如黑白画面,一帧帧翻开。每个人年轻时或许都被爱过或被爱,有的人注定要离开,有的人终究会遇见——在歌声里,在午夜的电台,在时而鲜明时而隐晦的情感里。 穿橙色的吊脚裤的19岁女生,对于爱情没有太多的期待,遇见一个叫子康的男子便开始恋爱,然后遭遇背叛与失败,文字是鲜明的颜色,作者一贯理智与苛刻的风格让她在情感的颠沛流离之后,兀自精彩,似乎任何一个人都要经历这样的一段青春岁月,当爱已成往事,继续自己的美丽和从容,继续自己的前行步伐,才是对自己最好的疗伤,才是对对方最有力的放弃,爱过的人离开时或许背负内疚与自责,或许还有难以割舍的情愫,或许果断而决绝,那时的铮铮誓言或许还在心间回荡,你的耳边似乎还荡漾着他温柔的声音,他说我会照顾你……时过境迁,感伤的记忆终究会逐渐遗忘,不怨怼,不遗憾,不贪恋,不后悔,失去爱的女子并没有失去自己,如一阕昏黄的小令,穿越时光的平仄,暗自芬芳。 爱不象放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喜欢小说中的这句话。作者让两个人在漫长的别离中,互为牵挂,一次次误会,一次次错过,没有离别盟誓,没有生死之约,当无意中得知午夜电台的奥秘时,终于不远山高水长逡巡而来,似水流年,流离失所的爱情最终没有成为瞬息繁华的过往,爱上草原落日的女子,克服失恋,离别与孤独的女子,在下着寒冷细雨的电台前终于可以满心盈笑的吃一枚橄榄牌巧克力,而没有你,我不想幸福的心情只是4年前圣诞夜的标签,在时光的脚步里渐行渐远。

女巫救救我

女巫救救我

“半年后,你会死。” 原以为自己遇到妖言惑众的疯女人,可说也奇怪, 自那之后,意外便像粽子一样成串找上他, 先是跌得差点毁容,后又几乎被砸成白痴, 邪门到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下降头了, 逼不得已只好找上那个预言他会挂点的诡异邻居, 没想到她却开出当他助理兼情人的要求, 简直是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他居然也不想拒绝?! 因为她神秘到让他很有F……虽然通常都是生气的F, 但她就是有让他的原则消失的魔力嘛, 只是

斗女巫

斗女巫

“毒G”的定义是性感中又带有个性, 简言之就是男女通杀的美女最高等级啦, 而他偏偏就这么好运,遇上一个“毒”到爆的正妹嫌犯, 只是她的手段实在让人有些招架不住, 居然先强吻他,再假装自己受侵害,一整个做贼的喊抓贼, 哼哼,当他这个侦一队队长很好耍吗? 要知道,他的小队最擅长办困难的案子, 所以对于她这种全身长刺的野玫瑰, 他当然也有妙计应对, 正所谓“想耍奸,也要先无耻得过他”, 所以对她负责的第一步,就是跟她回家

富贵

富贵

那年,富贵七岁,和姊妹分离后数年间,她被卖了好几次, 这回,还得麻烦的先批命格,确定买了她能旺主兴家, 她人如其名、天生好相,长得福福气气, 唯一的缺点呢,就是贪吃了点……不不,是很大点, 简直就是活动式的厨余桶,看得欧阳家带病根的三少食指大动, 看她对哪道菜流口水,他也想尝尝她口中的美味, 哪知,他反倒给自己招来个克星, 主子不能赖床,因为要早起吃早膳,要不然丫鬟不能去吃饭, 主子身体要养好,半夜不要咳咳咳,会害丫鬟睡不好, 主子别乱发脾气,气头上误伤丫鬟心疼到死的可是自己, 给她吃办桌穿华服,这年头,丫鬟也不丫鬟了,倒像好命千金, 还可以把薪饷存下当私房钱,见到街边有人在卖身葬父, 她也硬要凑一咖,有看过丫鬟身边还跟著丫鬟的吗? 都宠成这样了,干脆连三少夫人的位置都先帮她卡好

妻恩浩荡(上)

妻恩浩荡(上)

自从她非自愿性的救了中毒的大少爷后,她就莫名的被提拔, 读书习字、理帐算数,多年来都是他亲自教她,不假他人之手, 尽管她只是小小丫鬟,吃穿用度却都比照主子, 代价就是大少爷游山玩水时,她要替他打理商铺处理帐务, 不时得上花街柳巷把二少爷抓回家,还要留意单纯的小姐不被骗。 要不是他温柔的替她梳发编辫,她不会以为他对她是特别的; 若非她意外跌落山坡时,是他冒著天黑大雨亲自去找她, 背著她出山林、带著她赏月色,她不会在心里替他留了位置; 她真的以为他们之间除了主子丫鬟之外,应该还有些什么, 所以即便他老把府中大小事都丢给她,她也甘之如饴, 不料,在她缠绵病榻时,他却仍执意离府、携美出游, 甚至忘了与她的约定,乐不思蜀的一去就是两年, 自此她告诉自己,不要再傻傻的误会什么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就会知道,这次,她要当拿乔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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