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以后,小弗又结识了一个死党亨利・克莱瓦尔。在作者笔下,“他是个日内瓦商人的儿子,一个才华横溢,见解不凡的男孩。”
这些人就是主角小弗的亲友团,他们下场都很惨。
而小弗本人,属于天生的学霸胚子,从小就热爱自然科学,而且天赋奇高。
△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
小弗17岁时,妈妈因为感染猩红热而去世。这对小弗造成了深刻打击。不过伤感归伤感,生活还是要继续,不久后,小弗到英戈尔斯塔特大学读书,主攻化学方向。
在大学里,小弗得到了教授瓦德曼先生的赏识。在导师的鼓励下,小伙子对科学充满了抱负,他从人体结构入手,研究生命的死亡问题。
△只有学习能使我快乐。
一通研究之后,小弗震惊地发现,自己也许可以让死去的尸体复活,甚至创造新生命。
说干就干!狂热的科学家从墓地、解剖室和屠宰场采集各种尸体作为原料:
“我从白骨间采集到了骨殖,用亵渎的手指搅动了人体结构的天大秘密……解剖室和屠宰场也为我提供了许多素材。我的人类本性要我怀着满腔厌恶离开工作,可不断增强的紧迫感却催逼着我,要我坚持到结束。”
――《弗兰肯斯坦・第四章》
△大哥,不醒过来还等我吻你吗?
最后,在十一月的一个阴沉的晚上,小弗通过拼接尸体肢干,造出了一个八英尺高(约合2.44米,比NBA现役最高的波尔津吉斯还高23厘米)的怪物。
对于这个怪物的诞生,玛丽雪莱是如此描写的――
“那时已是凌晨一点。冷雨凄清地敲打着窗户,蜡烛也快燃尽了。在那半明不灭的微光里,我看见那生灵睁开了呆钝的黄色眼睛,吃力地呼吸起来,有了生命的手脚也开始动弹,像是抽搐。”
――《弗兰肯斯坦・第五章》
△“主人,你看我牙够白吗?”
然而这个怪物长得实在太吓人,小弗接受无能,居然撇下它直接跑回去睡觉,连名字都没给它起……(为了方便叙述,空姐就叫他“尸兄”吧)
第二天醒过来,小弗发现尸兄已经离开实验室。他走到街上,遇到了老朋友亨利・克莱瓦尔。两个小伙伴展开旅行,一路跳舞一路浪。至于尸兄,小弗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
不过老话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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