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你学会的第一道菜是什么呢?相信不少小伙伴都会毫不犹豫的说:“番茄炒蛋啊。”的确,番茄炒蛋作为“国民菜肴”,早已是家家户户饭桌上的常客的。然而,千万不要因此小看了这道菜里面的番茄呀,要说这小小的番茄,可是大有来头呢。
番茄是个外来户。它原本的家乡在南美洲秘鲁国家森林里,它在家里的名字叫“狼桃”。传说它在家中的时候,由于颜值实在太高了,导致南美洲人民对于它的用途产生了怀疑。或许是好看的蘑菇大多都是有毒的,当地人民认为番茄比蘑菇好看一万倍,要说它没毒也没人信,这么漂亮的东西一定只能看,不能吃。于是,番茄最初的用途就被定义为观赏品了。同时,当地人民充分发挥想象力,留下了一个只要吃番茄就会起疙瘩长瘤子的传说。这么严重的后果吓得后来好几百年都没人敢吃口番茄。
十六世纪的时候,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英国公爵去南美洲旅游,碰巧看见了漂亮的番茄。公爵很喜欢颜值这么高的美丽植物,决定将番茄当作表达爱情的小道具。
公爵将番茄带回英国,把它送给了自己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这么拉风的操作,果然比后世送玫瑰花来得有创意。
有了公爵的加持,番茄摇身一变,成了“爱情果”。从此番茄的传说也就变成了象征爱情的礼品,并且有了新的名字“情人果”。
要说番茄这次的包装很成功,果然制作“传说”还得靠英国公爵呀。成为了爱情象征的番茄被广泛的种植在各大庄园中,虽然番茄的身价提高了不少,但此时的番茄还是仅限于观赏。
到了十七世纪,总算出现了一个挑战食用番茄的吃货了。
这位吃货是一位法国的画家,他在画番茄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颜值爆表的果子。虽然这位画家也听说过番茄“有毒”的传说,但吃货的力量是无穷的,强烈的欲望跟好奇心驱使他“拼死”吃番茄。就这样,这位画家带着必死的信念成为了第一个吃番茄的人,据史料记载,画家在品尝了番茄后,觉得这样酸甜可口的食物味道真是太棒了。
满足了吃货属性后,这位画家很淡然的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到来。渐渐地,这位画家睡着了,可是并不是预想中的长眠不醒,因为过了一天,他又睡醒了。睡醒后的画家一脸懵逼的看着头上的天花板,慢慢地他意识到自己没死,而且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这时这位画家回味起自己之前吃的番茄,觉得这东西真好吃啊,而且居然没有毒。
于是画家决定将“番茄无毒”的好消息告诉小伙伴们。从此之后,欧洲人才知道番茄是可食用的,等到十八世纪意大利的厨师用番茄做出佳肴,番茄才终于成功地占领了人们的餐桌。
欧洲人发现番茄可食用之前,已经有传教士不远万里的将番茄带到我国了。
明朝万历年间,番茄传入我国,然而那时明代人受到传教士们的影响,对番茄的认识也是“观赏植物”。一观赏就观赏了好多年,一直没人去吃它,白白让无数番茄烂在地里当了肥料。
明代人王象晋在《群芳谱》中记载“蕃柿,一名六月柿。茎如蒿,高四五尺;叶如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树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来自西番,故名。”就是说番茄又叫六月柿,它的颜值还挺高的,叶子像艾草,花朵像石榴,拿来观赏就合适不过了。由于番茄是来自西番的,所以明代人也叫它西番柿。
明代人没有吃番茄的福气,可清代人有啊。据记载,清代光绪年间,番茄总算作为食物开始被大量种植了。虽然此时的人们已经知道了番茄可食用,但一些守旧的士大夫认为番茄是“洋菜”,因此含番茄的菜还常常被一些所谓的“清流”所不齿。
虽然世家大族坚持传统口味,可老百姓却很喜欢番茄啊。毕竟番茄颜值高,营养好,关键是特别便宜。据记载,1935年时1毛钱就可以买一大堆西红柿,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去。能让老百姓吃饱肚子的番茄就是好番茄,因此外来的番茄凭借着自己的物美价廉迅速的成为了网红食品。现在,番茄这个外来户已经完全融入了我国的饮食文化中了。它不仅可做家常菜肴,亦可做水果饮品。番茄正凭借自己超强的实力,成为吃货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常驻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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