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W·赫尔 倪仅仁 译
那天清晨,我一觉醒来,发生了一连串奇怪的事,可当时我并未察觉。
平常,每天早起时,我总是懒洋洋的。因此,起床时开灯灯不亮我没有在意,进浴室洗澡,淋浴不来水我也不怎么吃惊。
我睡意朦胧,心想恐怕是灯火管制吧。我住的公寓老是受到灯火管制的折腾。
我踉踉跄跄地摸到家用电脑终端前,正要接通公寓管理人员,猛然听到闹钟的鸣响,我编进的大提琴协奏曲程序已开始。只听见一个从容不迫的声意倒数至第二。
我顿觉有点蹊跷。此时,那声音数到了零,便说话了:
“你私闯民宅,违反了市政法规第13842.736条。你必须立即离开。这是警告。”
话音刚落,便响起了尖利的警笛,典型的防暴警笛,用以驱散骚乱的。谁要是不戴防护装置多听一会儿,耳朵不震聋、神经不震错乱才怪呢!
我仓皇逃出房间,冲到走廊上。
我身后,门关上了,继而咔嚓一声自动锁上了。就在这一瞬间,警笛戛然而止。
我喘了几口大气,用大拇指触摸门上球形把手旁边的扫描器。可是,没有反应。
怪了,怪了!
我经常光着身子睡觉。这下可好!程序软件出了岔子,我被锁在房间外面,赤身裸体的,真被弄得哭笑不得、狼狈不堪。
电梯也不听我的使唤了,我只好走安全梯,下了大约85层才到达底层大厅。奇怪!我居然接不通那里专供房客使用的电脑终端。
来往的行人向我投来诧异的眼光,并非是因为我一丝不挂——裸体在这座大城市里是颇时髦的——而是因为我企图砸烂终端机。
我早被弄得焦头烂额了,偏偏祸不单行,大厅的报警装置用数字信号又召来了警卫。
“理智点,先生。”警官和蔼地说着,他的手下将我推出大门,扔到人行道上。“蓄意毁坏私有财物属于A级行为不端。这桩事,我本来应该向警察局报告,只是我讨厌动用电脑。记住别马上又回来。”他轻松地说。
“我就住在这里!”
“既然这样,大门会向你敞开的。”可是,门就是不开。街角落的公共电话亭也不开,地铁门也不开,我想进去的任何建筑物都拒绝对我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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